工人即劳动阶层,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打工者,也称之为无产阶级,在中国属于领导阶级,其联盟是农民,先锋队是中国共产党。它包括工厂工人、农民工、上榜组(白领)、个体企业主以及临时工等。我们来了解下中国工人生活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人阶级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在传统工人阶级日益商品化的同时,农村劳动者不断无产者化,同时大量知识分子也不断落入无产阶级队伍之中。在全球化的时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城市和农村的扩张使“阶级对立简单化”,“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敌对的阵营,分裂为两大相互直接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
根据对中国工人生活现状分析发现,此前很多下岗职工已经同企业有偿解除了关系,但改制引发的矛盾并没有结束。企业破产后经济欠帐很多,根据陕西省总工会对29户困难国企调查显示,拖欠医疗费问题普遍严重,被调查企业共拖欠退休职工医疗费6323万元,拖欠个人最多达十几万元、拖欠时间最长达十几年,其中有1/3的企业至今仍拖欠已死亡多年退休职工的医疗费。 根据湖北省总工会的调查研究,在调查的60家改制企业中,有5家拖欠职工工资,11家拖欠职工集资款,13家拖欠职工医疗费,18家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 。因此国企工人以要拖欠工资、要补偿和社保等为目标,以捍卫国有资产、反腐败为形式进行斗争,阶级意识逐步加强。
2006年10月,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针对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条件恶劣、拖欠和克扣职工工资严重、群体性事件经常发生等问题,《决定》提出要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工会、企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制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从建立健全国家劳动标准制度入手,针对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劳动保护等方面的问题,要督促各类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加强劳动保护;要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和劳动争议调处仲裁机制,通过监察执法督促企业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整顿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帮助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积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十七大继续提出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和谐社会建设目标。
“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主要有三条:第一,不拖欠工资;第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第三,如果前两条不能实现,则通过三方协商机制解决争端。从官方理解中看,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是政府财政和资本家能拿出钱来,保障劳动者能拿到一点“体面”工资。这对国际和国内环境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即以美国为核心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长期繁荣下去,以保证两头在外的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只有目光短浅的资产阶级学者,才会将眼前的繁荣当作亘古不变的教条,忘记高悬在和谐社会上方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新的革命,只有在新的危机之后才可能发生。但它正如新的危机一样肯定会来临。”
通过对中国工人生活现状分析发现,在土地、资源等各种生产力要素上涨的条件下,依靠剥夺廉价劳动力为生的中小资本生存日益艰难,纷纷向内地转移。之所以老工人在工厂保卫战中节节败退,秘密在于农民工与国企工人之间的差异和对立。而资本力量的壮大也必然使赖以战胜传统工人的手段走向反面,老工人与新工人一样一无所有,“机器使劳动的差别越来越小,使工资几乎到处都降到同样低的水平,因而无产阶级内部的利益、生活状况也越来越趋于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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