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公布《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以下简称“108号文”):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早在8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听取今年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汇报,会议推出的三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新举措中就有一条是“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期限暂定3年”,“108号文”正式落实了前述举措。
“毫无疑问,108号文是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但对国内债券市场而言,或许更重要的还是108号文对未来境外机构配置国内债券的影响。”华创证券屈庆认为。
近两月,国际债券投资者已开始逐步减少对我国债券的增持,特别是10月,境外机构减持人民币债券96.24亿元,是时隔19个月连续增持后首次首次减持人民币债券。根据招商证券固收统计,10月境外机构在我国国债市场中的占比进一步小幅上升至8.13%,但上升势头有所减缓,今年以来已累计上升3.16个百分点;在我国债券市场整体之中,境外机构占比小幅下降至2.23%。
对此,招商证券固收分析师谢亚轩表示,中国的情况并非孤例,近几个月以来国际债券投资者已开始逐步减持部分新兴市场政府债券,美联储加息背景下新兴市场资本流出压力正逐步显现。
在年初的中国央行2018年工作会议上, “扩大债券市场双向开放”被确立为2018年央行九大工作任务之一,“南向通”、QDII扩容等也被招商证券固收预期均可能适时得到推进。
“由于此前,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已经是完全免税,此次政策的落地预计将提高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我国政策性金融债的积极性。” 申万宏源证券固收研究员孟祥娟表示。
根据中债登与上清所最新公布的2018年10月份债券托管数据,境外机构10月份单月共增持利率债44亿元,其中增持国债203亿元,减持政金债159亿元;减持同业存单82亿元。
据悉,按照此前我国所得税法规定,QFII和RQFII投资我国债券利息应按照10%缴纳所得税(铁道债可减半)。增值税方面,70号文中指出,金融机构持有金融债券和同业存单利息收入可免缴增值税,投资其余信用债等需要缴纳6%增值税。同时补充QFII和RQFII债券交易的资本利得可免征增值税,但对利息的增值税并未明确规定。
对此,孟祥娟认,虽然在法规层面,境外机构需要被征收所得税和增值税,但是在执行层面并不明确,导致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对政策性金融债投资方面存在顾虑。而此次政策落地可以减小境外投资者对税收的顾虑,促进境外机构持有我国债券品种的多样性。
但是华创债券屈庆却认为108号文对国内债券的利好作用没有预期那么大,外资难以解困中国债市。
他表示,此前税务部门对所得税的征收并不严格,可能更多的是托管行代收后一直挂账,而此次108号文明确了税收征收,对政金债投资价值的提升作用可能也就没有那么明显,特别是3年后政策存在不确定的风险。即使108号文提高了政金债的配置价值,将部分配置需求转移到政金债,明年国债和地方债仍面临较大供给压力,或抬高国债利率水平。
此外,他认为短期人民币贬值压力仍持续存在。主要考虑到美国经济依然尚未见顶,12月美联储加息是大概率事件,明年暂停加息至少也是下半年的事,而国内宽信用政策落地效果还没立刻见效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