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到2015年末,我国钢铁的积蓄量达到80亿吨(钢铁积蓄量是指每年生产的钢铁总量减去当年产生的废钢量和出口的钢材量,再加上进口的钢材量,在没报废之前的累计总和)。按照钢铁积蓄量与废钢的折算比例2%~3%、我国的钢产量8亿吨计算,每年废钢的产生量约为1.6亿吨。从流向上看,其中约8000万吨废钢被用于炼钢生产,1000万吨~1500万吨被用于铸造,剩余6500万吨则通过各种途径,流入到一些不规范的冶炼企业,用于生产地条钢。
随着我国环保力度的加大,综合考虑社会责任、碳排放和效益成本等因素,钢铁企业废钢使用量必将增加。
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对这一问题高度重视,这部分钢厂目前已成为严厉打击的对象,相信这些整顿措施将在规范废钢应用方面起到较为明显的效果。
2016年1月~10月份,我国废钢铁比提高到10.7%,预计到今年末将到达10.8%;2017年,我国废钢比将进一步提高,突破11%。随着宏观经济的变化,在上述因素的影响下,到‘十三五’末,粗钢产量达到7亿吨~7.5亿吨,废钢使用量将达到1亿吨~1.5亿吨。目前,我国废钢的资源量已经达到1.6亿吨。从理论上讲,要实现这一目标,废钢的资源量是充足的。
据《2016-2021年中国废钢业行业市场供需前景预测深度研究报告》分析,“十三五”期间,我国废钢的资源量将有较大提升,尤其是2017年~2018年,仅报废汽车拆解废钢量一项就会有很大的提升。
按照我国钢铁产品报废率周期为8年~30年估算,“十三五”期间,除报废车辆以外,众多桥梁、房屋、军工设备、煤矿用钢都到了报废年限。这些都将“推动废钢积蓄量进一步上升”。
据了解,《废钢铁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目前已经修订完毕,将于12月9日召开的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六届二次理事扩大会议上印发。
将加快废钢铁产业规范化发展,提高废钢铁循环利用量;加快钢铁渣等含铁固废物的深度开发、高效利用,提高综合利用率是“十三五”时期废钢铁产业发展的两个关键。
《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将“提高废钢铁加工能力,使‘准入’企业达到300家,加工量达到年消耗量的50%以上”。2020年钢铁渣的综合利用率达到90%,其中钢渣的利用率达到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