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增长,设施处理能力总体不足,普遍存在超负荷运行现象,仍有部分生活垃圾未得到有效处理。为了补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短板,环境保护部等四部委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将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尽快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短板。
据了解,《意见》要求,到2017年年底,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活垃圾清洁焚烧标准和评价体系。到2020年年底,全国设市城市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总处理能力50%以上,全部达到清洁焚烧标准。
而环保产业界更关心的是,《意见》首次以明文方式对低价竞标现象提出指导性意见。明确项目建设各方要正确处理质量与进度、成本之间的关系;严禁通过降低工程和采购设备质量、缩短工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恶意降低建设成本。
对此,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表示:“招标制度在尝试保障采购纪律性要求的前提下,通常无法兼顾性价比和综合评估的内在要求,以及质量与成本,这就要求采购方尽量专业,了解项目及投标人情况。”
业内人士期待,通过《意见》的规定,能够改善行业低价竞标现象,促进市场良性竞争。同时,行业企业希望,后续能有进一步细化的指导标准促进政策落地。比如,给出各地指导价格等,使政策发挥清晰的指导作用。
另据记者了解,就在《意见》出台的同时,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企业共同发起组建全国垃圾焚烧发电产业联盟,联合行业力量,维护和争取行业合理利益。同时,组建全国垃圾焚烧发电总工程师委员会,开展“评价”和“巡诊”工作,以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意见》的制定不仅仅关乎着环保产业的发展,同时也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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