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提出从2012年1月1日起,34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提高新闻类节目播出量,满足广大观众多样化多层次高品位的收视需求。广电总局根治电视节目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倾向泛滥,对症下药,出台相关管理意见,切实引导电视节目走向繁荣。
为了提高节目收视率,更为了利益的获取,很多电视台争先恐,在喧嚣嘈杂中你方唱罢我登场后开设了诸如恋交友类、才艺竞秀类、情感故事类、游戏竞技类、综艺娱乐类、访谈脱口秀、真人秀等类型节目近期这些充斥媒体的再度引发公众对电视节目走向的强烈关注:悲观者以为这将严重影响我国的政治导向、价值取向的有序转变,提出“娱乐化和低俗倾向化危机”的担忧;乐观者则认为有需求市场导致电视节目娱乐化是正常现象,更欲以市场之名放任娱乐化附带的低俗化自生自灭。不同认识的背后,中国电视节目究竟要走怎样的道路?突围之路又在何方?
为了扭转这一状况,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意见指出,一方面要在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同时,按照文化“二为”、“双百”的要求,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实施差异化监管;同时还对加强行业自律、支持社会监督、开展教育培训、表彰优秀节目、加强引进电视节目形态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也要认清“娱乐化和低俗倾向化”成因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它不仅是政治导向、价值取向、格调基调等方面的问题,更是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孰重孰轻的问题。对此,我们除了采取灵活审慎的调控政策之外,更应着眼于长远和大局,加强制度建设。
电视节目的地位和作用无需赘言。作为20世纪人类最伟大的发明创造之一的电视,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从1958年开始,我国的电视发展到今天,都一直承担着传播文化,传达国家意志的作用。在解读国家的大政方针,塑造国民的精神品格、提高国民的文化素质、丰富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它所进行的信息传播活动不仅普及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而且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意识和行为。可见,充分发挥舆论媒体的作用,弘扬主旋律,让中国文化内涵通过电视潜移默化的影响中国的未来,才是电视节目宣传的目的所在。
然而,在以节目收视率排名、以收视率末位淘汰制、以收视率排名衡量播出机构和电视节目的优劣等不合理的节目评价体系下,还有其他“非常”因素的存在。电视节目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化倾向,已经成为当下电视文化生态中的一大顽疾。这种倾向,在追求娱乐至上的同时忽视思想内涵、排斥审美追求、拒绝承载社会责任;倘若娱乐功能被一味放大,甚至取代了电视节目新闻宣传、教育、审美、传达公共政策、引导社会舆论等功能,那么观众所看到的必然会是一幅日渐干涸的精神荒漠屏幕。不利于电视节目的宣传,令人担忧。
电视传媒节目传承了中华文明,本是是中华儿女的瑰宝,然而电视传媒娱乐化和低俗倾向化却损失了观众的眼睛。屏有疾,自当医。而这种医治,不仅仅是出台一个意见,更要着力落实意见精神,并要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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