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报告大厅![登录]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报告大厅首页 >> 行业分析 >> 广告行业分析报告 >> 2016年网络广告行业市场发展分析

2016年网络广告行业市场发展分析

2016-10-21 13:38:19报告大厅(www.chinabgao.com) 字号:T| T

  随着智能设备与硬件不断优化,网络环境与用户体验不断提升,网络营销的发展重心进一步向移动端转移。百度2015年移动端收入占比超过50%、阿里巴巴2015Q4移动端零售额占比68%,腾讯2015年网络营销收入65%来自移动端。

  2015年度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达到2093.7亿元,同比增长36.0%,与去年保持相当的增长速度。在持续几年保持高速发展之后,未来两年市场规模扔保持较高水平,但增速将略缓,至2018年整体规模有望超过四千亿元。

  2015年,搜索广告仍旧是份额占比最大的广告类型,占比为32.6%,较2014年占比略有下降。电商广告份额排名第二,占比达28.1%。品牌图形广告市场份额持续受到挤压,视频贴片广告份额继续增大。其他广告形式份额增长迅速,占比达8.7%,主要包括联盟、导航和门户社交媒体中的效果类广告。

  2015年搜索引擎是占据最大份额的媒体形式,为706.2亿元,占比33.7%。电商网站紧随其后,占比为28.1%。未来几年,搜索引擎和电商网站均将保持平稳增长。

  2015年移动广告市场规模达到901.3亿元,同比增长率高达178.3%,发展势头十分强劲。移动广告的整体市场增速远远高于网络广告市场增速。

  2015年,百度广告营收达663.8亿元,位居第一。淘宝广告营收达538.4亿元,位居第二。百度与淘宝广告营收占整体网络广告市场营收比重达57.4%。

  2015年展示类广告中,交通、房地产、食品饮料三大行业所占份额较大,占比分别为20.4%、13.5%、12.0%。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告法,新广告法9月1日全面实施,这部被媒体称为“史上最严”的新法,针对时下广告业乱象,尤其是针对新媒体广告与明星代言领域的违规/违法行为,制定了诸多禁止条款和严厉的处罚规定。

  同时,按照新法规,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让处于“模糊地带”的宣传语被正式禁用,并明确了最高罚款额度。

  在总计75条的新《广告法》中,有“五条八处”明确涉及互联网,包括第十九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和第六十四条。其中,除第六十三条、六十四条是针对互联网广告发布违法行为的罚则规定外,其余三条均是对互联网广告发布行为予以规范的条款。

  网络广告市场发展:从行业政策看,年初“史上最严”新广告法出台,对广告宣传用语等方面制定了诸多规范,对广告内容与表现形式提出了更高要求。

  从行业发展趋势看,核心广告主在削减广告支出的同时,更加注重营销效果和价值的最大化,在行业发展进程的推动下,网络广告行业整合加速,并购事件频发。

  从媒体终端看,移动端渗透不断加深,主要媒体移动端收入占比不断提升,移动端价值凸显。从内容市场看,综艺节目、电视剧及网络自制剧等优质资源的挖掘和掌握,成为各家视频网站争夺的重点。

  从广告形式看,原生广告、内容营销及创新互动营销等,更加获得广告主青睐。从媒体融合看,微博助力的台网联动、微信与电视节目的互动不断演进。

更多网络广告行业研究分析,详见中国报告大厅《网络广告行业报告汇总》。这里汇聚海量专业资料,深度剖析各行业发展态势与趋势,为您的决策提供坚实依据。

更多详细的行业数据尽在【数据库】,涵盖了宏观数据、产量数据、进出口数据、价格数据及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等各类型数据内容。

(本文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书面许可,请勿转载)
报告
研究报告
分析报告
市场研究报告
市场调查报告
投资咨询
商业计划书
项目可行性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
ipo咨询
ipo一体化方案
ipo细分市场研究
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
ipo财务辅导
市场调研
专项定制调研
市场进入调研
竞争对手调研
消费者调研
数据中心
产量数据
行业数据
进出口数据
宏观数据
购买帮助
订购流程
常见问题
支付方式
联系客服
售后保障
售后条款
实力鉴证
版权声明
投诉与举报
官方微信账号